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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為什麼有些大人要主張廢除死刑呢!?

=_= 我真的不懂耶,應該是我書讀太少吧,我覺得殺人本來就應該償命才對啊,

為什麼還有些大人會跳出來主張應該要廢除死刑呢?? 而且偏偏都是一些有頭有臉的學者或是政治人物....

我昨天跟家人吃晚餐時問了一下家裡的爸媽姐姐,大家都一致認為殺人應該償命的,這樣才有天理啊,不應該逆天而為的.... 要不老天爺都會生氣,(這是我媽媽昨晚講的)

我爸則是認為交由法官來判決,法官都判死罪的話那就是死罪,我姐跟我則是想都沒想就說廢死刑是不可以的,因為我們怕壞人會更多....

    結果晚上看TVBS新聞李豔秋的節目時,也是剛好在討論這個話題,其中李豔秋就拿出一份報導說台灣有44位已判定死刑的重大罪犯至今仍未處死,有的坐牢2X多年了還是在拖....

之後李豔秋就隨機的唸2位犯人所犯的案子給大家聽聽,讓大家來評評理.

    舉例1,44位重大死刑犯中的2人,曾經在20年前強X一位上門推銷保險的23歲女生,那2位是師父跟徒弟的關係,強X之後師父居然叫徒弟去廚房拿菜刀,

一刀一刀的把該名受害女性的肉切割下來丟到滾水裡面煮來吃,而師徒2人竟然就這樣花了好幾天把該名女子給吃光,事後被警方逮捕,檢查官也求處重刑,法官最後也判2人死刑,

可是 FOR SOMR REASON..... 因為某些原因(不明) 拖到今天2人仍然在坐牢....


舉例2 : 10多年前有位年輕男子跟一位20歲心儀的女生告白,不料被該名女子斷然拒絕因而懷恨在心,趁該女子下班之後尾隨其後並趁機將她拖到車上,將她關在後車箱裡面載到山區,

然後恐怖的事情發生了,該名男子拿出刀子打開後車箱將該名女子活活的砍了173刀還是175刀,最後該名女子在痛苦之中因失血過多死去..... (也就是受盡折磨死去,不是一刀給她痛快的去.... )

當然事後也被抓走,法官也是宣判死刑,但是10多年後的今天,該名犯人仍然在坐牢......


    OKAY.....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李豔秋大姐光是念完這2個案例就已經臉色大變,難以言喻了,當然也不用說坐在電視機前的我的反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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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一晚,我仍然是輾轉難眠....

一直在想這件事情....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大家的想法跟意見,

到底你們認為死刑該不該廢除呢?

抱歉,我書讀的少,如果我文章的內容有表達不佳或是一些錯誤的觀念的話,還請各位大大多多包涵,謝謝

[ 本文最後由 animax2006 於 2010-3-11 21:19 編輯 ]

因為可以做壞事不用負責~
當然要廢除阿~
最好連警察都廢除~
以後就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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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最近這真的吵蠻兇的....
說真的  到底要不要廢除哪個比較好  小弟也不是很清楚
以以前老師上課講的  死刑跟治安好像沒有直接的關係  死刑不能抑制犯罪
但是  死刑可以讓家屬心靈有所補償....
總之...就繼續看他們怎麼辯論吧....
以台灣來講  大多數人應該是不贊成廢除死刑....

小弟是贊成廢除
畢竟國家整天在殺人  我們要怎麼教小孩不要殺人(完了...被老師洗腦了  XD)

這話題好像蠻容易引起筆戰

[ 本文最後由 hwhedu 於 2010-3-12 07:4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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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是認為不應該廢除死刑            畢竟死刑還是有它的功用
而且這樣對受害者的家屬也毫無公平正義所言           所以在下還是反對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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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的從廢除死刑的角度來看
難道殺了這個犯人,受害人就會活過來?
殺人是犯法的,國家殺人就合法了?
有些人是衝動性犯罪,犯後大都後悔...
要廢除死刑,但是要有終生監禁

以上是我看贊成廢除死型的講法

死刑,除了給受害家屬一個心靈上的補償
更是一個殺雞儆猴的做法,說要終身監禁
我更想問的是,為何要國家養這群人,
說犯後會後悔,那出來難道不會再犯,

簡單的ㄧ句話,文化不同阿,不能說其他國家有
台灣就要有,那幹脆弄成世界國好了..

現階段我一定是反對廢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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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還有一個重要的理由
就是怕"誤判"
怕警方為了趕破案
隨便找個路人頂罪或是屈打成招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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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牽扯到國際人權法推動的問題= =  

不過個人是反對派的   

尊重隨意剝奪他人生命者才是真正的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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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反對廢除死刑的
理由很簡單
1.殺人償命,就算不考量到殺人償命這個論點,也好歹考慮到國家法律吧,在國家法律未修改前,判了死刑不執行,這是將國家法律置於何地?
2.我們納稅義務人的義務不包含花錢養這些死刑犯,套用我媽+老師們說的,他們殺了人而蹲在監獄裡,一些無良到極點的會覺得讓人白養著他們很爽,但受害者家屬和納稅義務人的觀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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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贊成與反對 其實早已吵的非常的兇

不少辯論賽常拿這來當題目

廢除死刑的用意 上面有人說過的 怕誤判及生命權

贊成者大多數是非受害者 以加害者的方向來思考 不應該隨意剝奪一個人的生命 他也許有機會改過自新

其實 負責槍決的人 他的心理壓力也很大

因為他跟他槍決的那個人 大概十之八九是毫無關係 沒仇沒怨的 他卻必須當劊子手

反對死刑 很清楚的"殺人者償命" 一命抵一命 同時也認為具有降低犯罪的發生率

一個死刑的罪名放在那 會讓人在"理智存在"的情況下 會優先想到死刑 而產生猶豫 因而降低犯罪機率

但對一個"失去理智"的人 這招沒用 他就是殺紅了眼 早忘了有死刑這回事

但其實能發現 被判死刑的幾乎都是前者 所以這招到底是否有效 並不能100%確定

殺人者償命那邊我就不說了 因為我要上課了(被踹)

問我站哪邊? 我中立 這東西其實很沉重而且複雜呢...

以上 有錯請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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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請問一下
所謂”觀念”的說法一定對嗎?
功能只限於撫平受害者人心?
進一步來說
支持以暴制暴嗎?
我知道主流民意都是傾向保留死刑
所以提出觀念彼此省思
有省思觀念才會進步
至少也能增加議題認識的廣度

現階段台灣法治教育不足
談任何先進政策都仍之過早
學過法律(刑法或刑訴)都瞭解
廢除死刑與保留死刑的爭議尚存
強硬實行哪一邊並不會獲得全面支持

樓上幾位先進都講得很有道理
我曾對”廢除死刑”有過懷疑
讀過相關書籍會發現頗有道理
只是適用於當前文化及”私益”為主的社會
有許多難處
尤其台灣在配套措施做得很差的情況下
”廢除死刑”的善良本意不見得能發揮出來
現階段貿然廢除並非好選項


但是我支持公開討論此議題
表明任何立場都給予尊重

[ 本文最後由 paladin 於 2010-3-12 09:3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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