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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們家沒當過被害者~
哪天誰有種去把那些善人(?)的老婆小孩弄一弄!
看要姦殺分屍還啥的~
我就不信他們還支持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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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來那麼多錢養犯人

請問那些支持死刑廢除的人是想自己出錢去養犯人就是了?

為什麼我們要花錢去養一個造成社會動盪不安的不定時炸彈?

我道德水準可沒那麼"清高"

受害者人權又擺哪了 還是說死人死了就沒差了

請支持廢除的多去看看那些受害者死後的慘樣

[ 本文最後由 strikefreedom04 於 2010-3-12 09: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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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爭論了
肇事者已經下台了.... 如她所願變成國際笑話
終究還是敵不過選舉與社會與論

[ 本文最後由 saiwwww 於 2010-3-12 09: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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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paladin 於 2010-3-12 08:43 發表
可否請問一下
殺人為何要償命?
有任何根據嗎?
還是說只能撫平受害者人心?
進一步來說
支持以暴制暴嗎?
我知道主流民意都是傾向保留死刑
所以提出觀念彼此醒思

現階段台灣法治教育不足
談任何先進政策都仍之過早
學過法 ...


"殺人為何要償命?" 這句話還是別隨便說出口比較好
除非您是被害者親屬! 才有立場提出這質疑
殺了兇手 被害者的確不會活過來 但站在受害者親屬的立場
萬一兇手又被放出來 再街上看見他又做何感想?

作為一個台灣人 雖然我不想承認某演員說的 但也不得不承認
台灣就是太講人權 太民主 所以才很亂
面對這種狀況
以暴制暴也許是最下等的方法 但也是一個方法

[ 本文最後由 不可食的鳳 於 2010-3-12 09:0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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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不可食的鳳 於 2010-3-12 09:03 發表
這句話還是別隨便說出口比較好
除非您是被害者親屬! 才有立場提出這質疑

感謝指教~!
以同理心而言說得頗有道理
我回去稍微修改了一下

當然啦
罪大惡極還能短時間放出來
那是台灣的法律有問題
應該重審法律思維
所以我才說配套措施不足

換個說法
很多觀念都是根深柢固傳自上一代
有時候對於”觀念”的省思
不應該只是”服從” 而是”辨明”
廢除與否我也是保持中立
像許多人所說的
議題裡包含許多沉重的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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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的觀點
台灣亂不亂跟人權關係不大
那是法治素養不足
一個小孩沒能力掌握兵器
給他一把斧頭
當然容易變凶器啦

所以說
在缺乏法治素養的社會講人權
不一定能發揮善良本意

[ 本文最後由 paladin 於 2010-3-12 09: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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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反對廢除死刑

有些人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禽獸就是禽獸
不管進出牢房幾次就是不會悔改
你讓他蹲一輩子牢只是在浪費國家資源
與其把資源浪費在這些禽獸身上
還不如把這些錢拿去幫助弱勢族群還要來得有意義
給他一槍痛快
不但節省國家資源也算是還給被害人家屬一個公道

犯人有人權
那被害人也有人權
以公平性而言
被害人的人權被犯人侵害
犯人當然就應該受到處罰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殺人償命我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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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簡單的例子:

前一陣子有個人跑去安親班槍殺一位女老師的新聞,而這個人這一次是第二次殺人了,
為什麼他敢第二次殺人呢?

原因出在於他第一次殺人時(也是殺他女友),法官相信他是義憤殺人(因為他找得律師好吧),只輕判他不到十年的有期徒刑,然後只需關個5年就可以假釋了,接著又碰上想在歷史上搏得美名總統下達的大赦,所以總計他只關了兩年就出來了,殺一個人只關兩年,這一件事讓他覺得殺人不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因為殺人的代價輕微----只要關兩年。

所以他當然敢再殺第二次,因為他相信這次殺人一樣關個兩年就可以再出來了。

由這件事可以讓我知道:
第一:如果第一次不判死刑,那麼放出來的殺人犯不是回頭來殺加害者的親屬(因為他可能怕有新事證,而導致重新回監獄),就是因為覺得殺人的代價輕微,而再去殺下一個(難保下一個人不是你阿)。

第二:陸正的父親前幾天也說過,民國100年的時候總統一定會下達大赦天下(哪一個總統不曾大赦過,每一個總統都愛大赦阿),那個時候滿街都是殺人犯在路上趴趴走,你會不怕嗎?

第三:這些犯罪者在監獄中當老大,然後用我們的稅金來吃得飽、睡得好、身體好、保外就醫用的也是我們的稅金(不用繳健保,就可以免錢看醫生),為什麼他們有這麼多好福利,這些都是人權運動者爭取出來的阿。

聽到上述三點的你,還會有意願支持廢除死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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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贊成死刑啦...
在想堅持廢除死刑一定有原因...
以下只是假設...
不然就是他的什麼人是死刑犯或者是在逃即將成為死刑犯...(只是眾人不知道而已)...
以上只是假設...

對死刑犯來說...
是他先不義的.別怪我不仁...
既然會殺人.出來也可能改不掉.我是說可能.
因為有1就有2...

以上只是我的想法.別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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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主張依現狀來看應該不能廢除死刑,但是未來有修過相關法案可廢除死刑。

以下是我對於死刑的一些觀點

1.基於人道關懷及國際趨勢應該廢除死刑
→ 對於國際為何廢除死刑我想許多人不瞭解,是因為他國廢除死刑之後皆有適當的配套措施
  如今台灣尚未修法通過,所以依現狀來看,並需執行死刑。如果未來有適合的配套措施,我相信是能夠廢除死刑。
  另外…台灣高層學者有一個共同的毛病,就是都是崇尚歐美國家的一些理念。這些理念其實都很好,但是這些理念適合他們自己國家,不能保證適合全世界的國家
  近代教育學強調是尊重差異、講求多元文化,是不是我國也該為自己建立一套國人都能夠接受的一套理念,不是只是理盲崇外。

2.執行死刑,確實是不能降低犯罪率
→ 我同意這點,死刑只能殺雞儆猴,真正有效防堵犯罪是從小就要建立良好的道德概念
  執行死刑有實現社會正義的功能,這是死刑的優點,但是這些加害人是因為害怕刑責而不敢犯案,並不是達到真正的防治。
  以人權觀點來看,人是不能隨便奪取他人性命,這點我同意。實現全面性的人權必須具備所有人都有良好的道德概念,但是這點是非常難實現
  ,大部分重大刑案的加害者大部分是屬於「反社會人格」,這種人是毫無道德概念,他們犯了罪是不會產生任何罪惡感,所以在廢除死刑的理想上有點與現實脫節
  我是認為死刑可以不用廢,但是判死刑標準要提高,可以用「終身監禁並不得假釋」來取代

3.若以「終身監禁並不得假釋」取代「死刑」?
→ 我認為用這個方式是最好,當然這點是必須要付出旁大的社會代價,是難以實現的理想。
  關於這點並需要透過全民的民意決定,如今有74%的人認為死刑不能廢除,我相信很多人也是因為這些額外的社會成本而反廢除死刑,這點我也認同。
  若以經濟實惠的觀點來看,應該是要執行死刑;但以人權觀點來看則反之。關於這點應該要徵求社會的主流意見,我認為這樣比較洽當。

以上是我的觀點,請各位從多方面角度去分析事情。

[ 本文最後由 losichi 於 2010-3-12 09:5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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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死刑當前沒有必要廢除

死刑雖有嚇阻犯罪之效與給被害親屬安慰,但這不是主要原因

常常看有廢死團體主張"死刑,受害人也不能活過來"就覺得好笑

為什麼要有刑罰,當然是要給違法的人相應的處罰啊

什麼叫"以暴制暴",現代社會的死刑是因為無期徒刑無法對應到犯罪者的罪愆才存在的

不是單純想要"以暴制暴"...,刑罰本身是沒有錯的

若照廢死團體的想法,人的一生時間也是不可逆的

那乾脆無期徒刑也廢除算了,大家都一起關個十年後提早假釋...這樣好嗎?

況且這年頭要被判處死刑真的很不容易

隨便殺幾個人,只要有悔過之心還不一定會被判死

現在被判死的都是審理過很多次的,且惡行重大到有與世永久隔絕之必要

在未做好配套措施下就貿然提倡廢除死刑,實在是相當不理智

另外

對於某些人強調"誤判"的理由相當不解

會誤判應該是要去要求司法與調查體系的完整

而不是一味反對某一種刑罰

再次強調,刑罰本身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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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希望也是廢除死刑,人性都有光明的一面

但是看到目前廢死團體的嘴臉,與政府的配套措施

我知道現在還不能廢除

就算未來要廢除,這44位惡性重大之死刑犯還是得死,不可以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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