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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家對基因有一種說法,男性是基因缺陷所產生的,未來會被淘汰只剩下女女的世界...QAQ...
例如:跳蚤、蜥蜴和火雞等較低等動物的「孤雌生殖」(雖然不是很相信咪...)
oscar007749 發表於 2014-5-20 18:13


離題說一下...
男性確實是基因缺陷啊
(很多遺傳疾病上跟性染色體上少掉的那部分有關,如血友病)

但是...
我想說的是,孤雌生殖產下的後代未必都是雌性的喔!!
孤雌生殖的結果可以是雄性或是雌性(根據物種不同而不同)
例如說蜜蜂孤雌生殖的結果~是雄蜂喔!(大笑)
以蜜蜂為例子,孤雌生殖系統其實是藉由受精與未受精(單雙倍體系統)決定性別
並不是因為孤雌生殖所以子代就都是雌性,建立大百合王國(?)這樣

女女的世界?想太多了這科學家~~
想擺脫臭男生人類大概還要再演化好久呢~(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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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puta: 果然進化論太可怕了(誤GJ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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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Laputa 於 2014-5-20 22:03 編輯

回復 2# easports

再回應下你這個所謂的『平等權』,但先要定義何謂『平等』。
今次要舉的例子可厲害了,是在香港被稱為『第一才子』的陶傑先生。




男女是否平等?真是從幼稚園以來,就老掉了牙的問題。自從百年前西方婦權主義興起,男女平等經歷過無數社會運動,到六十年代,當英美和歐洲,實現男女擁有一樣的投票權和被選舉權,特別是當戴卓爾夫人成為第一位女首相,男女平等問題, file closed,終極解決,再無討論的價值。

然而,西方的左派有一鋪沒完沒了的癮。女性應否參軍作戰?近日在英語世界也爭拗得面紅耳赤。

男女平等問題,最大的吊詭,是當女人在鐵達尼號之上,船沉沒了,如果男女平權,是不是每艘救生艇男女的數字要均等?女權主義者的盲點,就在這裡:如果男女平等,為什麼在鐵達尼沉沒這刻的災難處境裡,男人應讓女人先上救生艇?為何女人不拒絕?而平時當男性衣冠楚楚,對女人展示君子風度,譬如為女性開門,反而是對婦女的「正面歧視」( Positive Discrimination)?

西方中產階級日子過得太好,吃飽了飯,沒有事做,喜歡製造此等無聊爭論。如果實現配額均等,一支男女平等數量的陸軍在前線,譬如要跟塔利班或中共的解放軍作戰,必定敗陣。我作此預測是否構成「歧視婦女」的罪名?我不在乎,平機會可以告我,我認為:女性根本不應該參軍,因為在高等文明之中,女性的角色是溫柔美麗的,應該與和平寧靜產生聯想,而不是參與男性世界的殺戮。

以上命題,是否假設女性天生柔弱,拿不起槍桿,又或假設女人膽子小?西方的左派,包括女權分子,其誅心論與共黨一樣。

女權分子被情緒衝亂了頭腦,是一群喪失了理性的現代塔利班。當我們說「男主外,女主內」,並不表示女性低一等,因為「主內」並無證據比「主外」下賤。
十萬年前留下的原始穴居人的壁畫早有例證:男人在外狩獵,女性留在山洞裡哺育小孩。男人打獵的時候,面對野狼、黑熊、山豬,隨時喪命,女性不必冒此風險,她只要為男人生孩子,在山洞裡負責養育下一代,父親不幸在外狩獵捐軀,留下的種裔,由母親哺育成人,把父親的英雄故事延續下去,符合自然。

以上文字,純粹是人類學、倫理學、考古學的客觀陳述,何在形成什麼「歧視」?但是你一口咬定這是「歧視」,正如共產黨一口咬定,香港五十萬人示威,後面有「英美勢力」在指揮,此等愚昧爭論的命題不一,本質相同。世界上太多這等自以為有知識的蠢人,你也沒有辦法。

自由、平等、博愛,是法國大革命留存下來的理想。阿當史密夫的自由市場經濟至今亦已二個半世紀。但是,許多一知半解的左仔,一旦成為「意見領袖」,他們之斷章取義,其誅心之執迷,與塔利班、共產黨、婦權的激進分子相同,這些怪物,是人類文明的敵人。

知識分子喜歡「包拗頸」,本是從蘇格拉底雅典的星空下兩千年的傳統,但是,當大陸的水貨客強搶奶粉,把奶粉價格炒貴六、七倍,受到香港民憤千夫所指,「知識分子」跳出來,指水貨客是「弱勢社群」,他們狂搶奶粉並無過錯,一切只是「自由市場」在自然運作。當香港的地產和鋪租無限量攀升,同一批知識分子又指摘「地產霸權」,這批王八蛋不是精神錯亂,又是什麼?

平等,英文叫 Equality,是非常深奧的學問,涉及人性哲學、社會心理學、歷史和倫理。「平等」是現代西方社會的基本理想,但二十年來卻僵化成為教條。「平等」之下,豈有完卵?當平等成為一種宗教,就製造一批盲目分子,而他們更會把此一宗教推到極端,令「平等」二字變為邪教。

譬如同性戀婚姻,此一現象也是近年「平等」趨勢下的一大議題。同性戀婚姻有什麼問題?首先,與異性戀婚姻不一樣,同性戀之間不一定以性交為婚姻關係的基本定義。男人同性戀喜歡雜交,因此男同性戀亦無「通姦」行為。因此,一名獨身男子,明明不是同性戀,可以與一名異性戀的男子以同性戀婚姻名義註冊,從此享有夫婦的免稅額和保險優惠,請問政府如何查出專掏此法律洞眼的證據?

我預測十年之後,亂倫將可合法。亂倫合法之後,再過十年,同一家庭內,母親可以娶她的女兒為妻——如果有一天,父親逝世了,而母親半途轉為女同志,而他倆生下的女兒也是一名 Tom Boy, why not?

一個社會並不完全由個體組成。社會除了個體細胞,還有組織單元:公司企業、家庭、學校、學會、教會、足球隊、慈善團體。在一個大社會裡,個人的意志和自由,有時從屬於單位組織的規則。譬如,當你閣下十五歲,是一家女校學生,學校規定要著校服,頭髮不可長過肩,你的個人自由必須從屬於學校規條,直到你這個女生離開了學校為止。

校服的要求是校規的一部分,我看不出與「自由」、「平等」有何衝突之處。左傾知識分子霸權二十年,動不動就說這個「保守」,那個是「共和黨」分子(共和黨是美國合法傳統政黨之一,但近幾年來,一朝被指為 Republican,引起的仇視和嘲笑,與成為黑手黨徒無異),左傾橫行,「平等」不但是教條,而且變邪教,於是有信貸危機,有金融風暴,大學濫開,社會福利綜援狂派,此一病毒,是繼馬克思列寧由西方東傳的痲瘋之外,第二波人類思想的禽流感。

幼稚的香港,一百五十年來,中國人缺乏文化思維基礎,對西方的事物喜歡照單全收,更將香港推向毀滅。所以曾蔭權下台,莫名其妙地上來一個「社會主義者」梁振英,當初大受「學者」和「專業人士」欣賞。香港有一批蠢人全天候為愚昧做啦啦隊,充滿娛樂性,這是我捨不得移民的理由。

來源:逆向歧視 & SODO Facebook 群組

我其實引這個例子只有一個理由,『平等權』本身都存在不少歧義,這可以解釋到維基百科為什麼沒把這詞收錄在內,因為光是平等的定義,就足夠讓你吵很久了,不要說平等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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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翼竟然給我看這篇了,今次他是這樣說的:

聖經從一開始就沒有說同性戀有問題(默
不知道他們是在讀那一本…

算了,有讀歷史的都知道德國馬丁路德改教運動吧,沒有的請去翻一下維基百科,反正所謂的christian反來是分成3種派系我才不會說,結論是聖經後來也被人詮釋成不同的版本。

不過這次重點是天翼給我看的那篇Yahoo專欄文章就是了。

來源:Gay/基督徒

很不喜歡捲入關於性傾向的爭議,因為每次都必然引來沒完沒了的「討論」。

小童群益會和家計會是最新的受害人,機構因其向性小眾提供的服務,被部份教會團體和人士呼籲杯葛,令機構受壓。教會人士辯稱從沒阻止機構向性小眾提供服務,只是那些服務,不可以令青年有機會接受自己真的是同性戀,亦不能讓青年覺得同性戀不是錯不是病。很開明呢。

過去多年以來的觀察,有時我會覺得,香港的「同志運動」跟「反同志運動」比較起來實在太軟弱。

以家庭為包裝的宗教團體,例如那個「維護家庭基金」舉行的「愛爸媽.愛我家」啟動禮,動員了三萬人出來,該團體以「信守聖經真理對家庭的定義、教導和要求,相信『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婚姻家庭制度是神所祝福」為信念。他們的動員力比同志團體、社運團體、政黨都要厲害得多。

不知世界各地是否類同?香港的反同志運動永遠都是由教會牽頭發起,甚至往往是教會唯一被看到「關心社會」的事宜。

教會可以不同意同性戀,但需要一天到晚都說這是罪、這是罪、這是罪、這是罪嗎?聖經不是說我們不要論斷人,不是說我們不要定人的罪嗎?

明明我們都讀同一本聖經、信同一個神,為何美國的基督徒會較接受同性戀狀況?為甚麼教宗說自己沒權論斷同性戀者,香港的教會領袖卻到處把人定罪?我也會疑惑,不少基督徒朋友其實未必認同教會那種覺得同性戀是錯是罪是病的論調,究竟是教會領袖對同性戀有強烈看法,還是教友們都如此一致?

香港是多元社會,宗教自由是我們非常看重的。宗教自由除了是容許每人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也應同樣是尊重和自己有不同信仰的人的選擇,不強加自己的教條到別人身上。這個,也是我這個基督徒所一直相信的價值。

也是歸信耶穌基督的教宗方濟各,曾經回應一個關於同性戀的質詢,容我援引作今天文章的總結——

「Tell me: when God looks at a gay person, does he endorse the existence of this person with love, or reject and condemn this person?」

這答案,值得每個基督徒一起去細想。

和我想說的事差不多,有部分宗教團體是假借聖經的所謂教義,去打壓同性戀者,請問這樣是否對他們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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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easports 於 2014-5-21 01:12 編輯

回復 12# Laputa
OK..既然不想談平等權也可以,那我們來談談別的,不要講太崇高的東西,講一些比較市儈的...
資源分配的問題.........
主張同性婚姻的人,向來把婚姻跟生育切開來看,實際上並沒錯,我也認為這是兩件事..
但重點是,我國法律上很多的權利跟福利是跟婚姻作結合的,接著又跟生育有所牽連.
也就是說,[結婚][生育][權利][福利]這4項已經打包在一起了...結婚生育的一般家庭可以享受的資源比起單身更多
這在很多國家皆如此,有的國家更是有課徵單身稅,我們之所以給予異性戀家庭較多優惠,在於它可以提供社會穩定性
..經濟..國力..
我詳細說明.
穩定性----根據WHO調查指出,男男同性間發生性行為感染愛滋病的機率比一般人高出20倍!
             加上去年全台男同性愛滋感染人數所 佔比例最高..因此異性戀給予社會的穩定性較高
經濟------1.疾管局統計,國內愛滋病感染者約兩萬多人,實際接受治療卻不到一萬,醫療支出達20多億元
              2.同性戀無法生育,加速少子化,人口萎縮將使經濟動能消失,其後果卻是所有國民承擔
國力------國家的穩定性下降,經濟不振,子嗣稀少,當然無國力可言

同性戀者積極主張婚姻權,可他們無法生育,愛滋問題又無法解決,卻要跟一般人一樣享受我國在法律上對婚姻的優待
試問,這合理嗎??
為什麼同性戀者不可以和一般異性戀者一樣,享有平等的婚姻權利?
基於以上理由.我認為不可以...
婚姻不是一張紙,在許多國家他是跟資源分配.享受權利畫上等號的
所以我再次強調我原則上反對同性結婚,例外在有配套下同意..
這個配套就是要立法,同性結婚需放棄法律上對於婚姻生育的優待,當然也可修法把現行法律的[結婚][生育][權利][福利]
打包政策給切開來...到那時,結婚真的就只是一張紙而已.但真的變成這樣,又有多少同性戀會爭取婚姻權,我挺好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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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Laputa 於 2014-5-21 04:21 編輯

回復 14# easports

我想台灣在制度上需要改一下吧,我自己是香港人的話,無可避免是用了自己地方的法規和概念去看婚姻和平權,我亦覺得這樣綑綁的話變相令婚姻有一個必須生育的責任。

我說的概念,在香港的話是絕對管用的,因為香港本身並沒有什麼鼓勵生育的政策吧,婚姻在法律上只有一種合約的地位。
台灣的話,就如你說的,由於本身的政策已經把婚姻和生育綑綁一起,換是我是台灣國民也肯定反對的,因為本身影響到我享有的權利。

還有的是,這個不是想不想談的問題,平等權這東西向來沒有什麼國際標準吧,如果你有看聯合國的國際人權公約應該很清楚了,所以不在這裡詳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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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5# Laputa
若香港真是如此,說不定同性婚姻真的可行喔!
搬開資源分配這顆石頭,剩下來的阻礙應該就剩宗教及傳統風俗這兩個問題了..
另一個AIDS愛滋病,也是影響世俗眼光的問題點,台灣男男性行為感染愛滋人數事實上非常嚴重.
這在香港也是如此嗎?還是只有台灣如此呢?...我對香港不太熟阿..

但,總體來說,在香港首開華人先例,讓同性合法結婚,說不定是個很好的實驗對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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