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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2009-8-13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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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a34s72 於 12/8/2009 22:48 發表
恩 我都應徵小企業
說老闆黑心沒幫我保勞健保阿 = =(再說查那個 也要我本人簽名)
他要是查出來 他也違法了 洩漏機密 可以抓去關..
哪家說那家已經倒了 打工在 企業不算經驗
哪有啥證明 我在某地方找過50幾家 ...
台灣的勞工保障條例 , 我不太懂了 (汗
要是你覺得他違法的話可以去檢舉他
你找了 50 家算少吧...
雖然台港二地不能比
但我的表哥在一流大學畢業 , 還猛得給校長推薦去外國做交流生 , 但他畢業後還是找了 70 家才找到
我的朋友有高中學歷和一年多文職工作經驗 , 現在找了 200 份也是在待 (汗
只能說 50 份還不是什麼了 , 不要自暴自棄就行了
你們離職是不流行寫工作證明嗎 ?
香港倒是很着重工作證明 , 因為差不多每次面試的時候都會被要求查閱 (最少我是這樣
所以每一份工作離職時都會要求公司寫一份工作證明
當然有些公司對這些事懶懶的 , 這時候還得要自己準備一份 , 然後交給負責人過目確認 , 讓他簽名蓋章
畢竟那些全是自己的資歷 , 自己一定要好好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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