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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09-12-19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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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馬祖當兵的~
連自己的連隊學長與長官都沒見過也幾乎不認識就退伍了算不算趣聞?
連自己建制連隊的門口都還沒看見就在半路上被學長攔截抓去受訓算不算趣聞?
連隊的門還沒能踏入就因為半路上被學長攔截抓去受訓而從此到退伍都是幽靈人口算不算趣聞?
與自己的連長甚至於營長直接對抗導致於抗命處分申誡27次與禁閉11次,我全部都不甩他算不算趣聞?
與自己的副營長躲在監工休息室摸魚算不算趣聞?
主要都是因為受訓完成並且測驗合格後就被指示加入指揮官直屬特編雜牌軍,
特編雜牌軍以11連隊中以各連隊限額2~3名並且測試合格為限,也就是總人數約30名,
特編雜牌軍並不於指揮部執勤而是另外有待命居住在所有連隊以外的設施中,
不需要參與任何集會點名也不需要向自己連隊報告與執行任務,
我們只有在每天早上接受指揮官核准執行的出勤任務,沒任務的人待命就是任務,
除了每年有16天會全員出動以外其他都是了不起3/4出勤,
指揮官把我們當做寶來看,因為我們那16天的任務能夠控制指揮官的昇遷,
偏偏我們的連長營長也很想將我們給掌握在手中,
雖然我只是個兵而已,但只要每次他們來煩我...我就連絡指揮部讓指揮官去罵人...
結果就是送給我申誡27次與禁閉11次,不過全部的申請一半是文件失蹤一半是不予執行...
我想當兵的那些日子應該氣壞他們了吧!
反正只要我們沒有違反刑法,我們的技能不准被取代,我們就是一群連憲兵也沒辦法的雜牌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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