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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談] 付錢上班的時代開始到來了...

這是我在PTT八卦版上面看到的
原文是某人力銀行上刊登的~
列出的要求還真是詳細呢
不過原文應該已經撤掉了就是
只是這個資訊讓人很無言...
連學徒都還有一點微薄薪水勒
尤其是第四點→下班後可繼續使用辦公室...這是指加班嗎XD

另外想問問在人力銀行上面這樣刊登算違反勞基法之類的嗎?

以下為PTT上原文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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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乃某國內最大求職網正式求職內容
以下:

【職務說明】
1.訓練期:6個月,訓練期過後表現優良者可直接轉成正職員工。

2.費用:每個月35,000元(含辦公室費用、電腦網路等軟硬體費用),
優惠價:每個月30,000元,前5名報名錄用者可以每個月25,000元之費用進行訓練,
表現優異者最後2個月免費實習。
(翻譯: 月薪是-35k,表現佳者最後2個月是0k)

3.報名資格:請E-mail個人履歷、過去經歷作品,及在校優良表現成績單(有則附),
E-mail:reseum@xxx-media.com

4.訓練時間:每週星期一~五,上午9:00~下午6:30分,下班後可繼續使用辦公室,與正職
同事一起工作。

5.訓練內容:直接接受廣告實務實習訓練。

6.應徵資格:具備行銷概念,有心進入公司成為正職人員者。

7.實習職務類別:市調人員、廣告行銷、媒體計畫、產品行銷

【職務類別】 行銷企劃人員、產品行銷人員、市場調查/市場分析

【管理責任】 非管理職,無需負擔管理責任

【工作性質】
全職

【接受身分類別】  上班族、應屆畢業生、夜間就讀中

【詳細上班地點】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xx號xx樓

【是否出差】  無需出差

【工作待遇】  依公司規定

【可開始上班日期】 不限

【上班時段】 上班時段:09:00 /下班時段:18:30

【休假制度】 週休二日

工作條件限制

【學歷要求】 大學、碩士

【科系限制】 市場行銷相關、企業管理相關、大眾傳播學科類

【工作經驗】 不拘

【語文條件】 不拘

【擅長工具】 電腦╱網路類:Excel、Outlook、PowerPoint、Word

【工作技能】 不拘

【其它條件】 1.實習地點:內湖瑞光路或信義計畫區

   ( 職務更新日期:2010-01-07)

應徵方式:

【職務聯絡人】 Erica小姐

【聯絡E-Mail】

【其他應徵方式及備註】 E-mail履歷,並註明過去經歷或相關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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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最後由 淺月‧幻雷 於 2010-1-12 15:23 編輯 ]

之前新聞才在報...

很多公司都在違背勞基法...

許多上班族都是先打下班卡之後又繼續回到位置上加班........

所以會寫這一點我大概也不會覺得意外了XD

難道下班使用辦公室是可以當作同樂會/公司聯誼舉辦場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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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道不一定
像我有認識的人
把公司當免錢網咖
當然是指下班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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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之前有看到新聞
真的超扯的
感覺比較像是補習班跑到某求職網上PO招生訊息
不過一個月三萬多
真是賺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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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時代真的變了呢         現在連上班都要付錢了啊
要在社會上掙口飯吃也越來越難了呢          還是先充實自身能力比較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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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榨勞工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不過有沒有那麼扯
找工作就是要賺錢養家
竟然工作還要付錢是第一次聽到
以為現今工作很好找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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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傻了,
最好是公司可以當網咖,
這條約整個一看處處是陷阱.....

第一條:現在的訓練都是三個月,他還主動加倍,我敢擔保時間到他也會留一堆人說,你們是邊緣的....再給你們x個月機會,要不要?不要就再見。
第二條:付公司錢還到公司工作?
第三條:還要附啥履歷,我看有報必中。
第四條:一天9.5小時,還要留下來加班?
第五到六條:最危險的來了,是行銷工作!以保險為例,為啥保險業永遠缺人,就是因為要你拉自己家裡來投保,不然業績不夠....你家的事,頂多讓你領基本薪時間到讓你再見。


因為我發文都要深思過才發,很懶的在基地發言了.....但是看到這種還是忍不住跳出來提醒版友一下,天上不會掉餡餅,只會掉陷阱!我知道基地新鮮人很多,簽訂工作條約要看清楚,不要被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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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行銷理論上不應該用老鼠會的方式處理(遠目
不過有些業務員為了業績壓力所以(遠目

是說還有要注意的是派遣員工的部分 在同一家公司任職兩年就要掰了
不管你工作表現如何,所以簽約時要注意一下是跟誰簽的(遠目
我是很想提倡派遣員工通通拒絕加班的文化啦(被打
反正沒有加班費一切免談~
何況幹兩年之後就掰........

至於那種要付錢受訓的工作我只能說當作沒看到比較快.........
理論上企業主應該要負擔員工的培訓成本
不然員工輕易跳槽就不要在那邊罵說員工都沒有忠誠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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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必須繳給公司的除了表面上看到的每個月35,000元(含辦公室費用、電腦網路等軟硬體費用)外,

別忘了市調人員、廣告行銷、媒體計畫、產品行銷的獲利也是給公司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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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篇特地去PTT找文,似乎被媒體踢爆這是間一人公司,員工都走光了
公司還積欠其他費用,會開這種條件可能有其原因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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