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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改播美版
香菸變成棒棒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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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脆不要賣香菸就好啦
政府賣香菸
又禁止撥出抽香菸的動作
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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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不知道台灣如何處理,所以不直接評論,
但香港早就有相關的限制
例如電視劇不許播放描煙鏡頭,不許有香煙包裝出現,不許出現跟香煙有關的東西,不許煙草商贊助等等

另外,加重稅是為了逼使煙民戒煙
大部分煙民負擔不起,就會減少抽煙的數量
由於世上沒有事可以百分百的,
所以政府的目的只是「減少」,並不是「禁絕」

現在大部分年輕人是「不懂思考」的,根本不存在「想不想」的問題,只是依樣畫葫蘆而已,政府禁止香煙相關的東西出現在電視,目的是減少「不思考」的市民接觸香煙,接觸機會越少,抽煙的機會就越少

咱不知道台灣的情況,
不過世界各地近年都加重對香煙的限制
像是澳洲,新加坡,香港等都已經立例禁止在公眾地方吸煙,加重煙草稅等...
所以以事論事,禁止香煙是大部分地區的長遠目標

[ 本文最後由 Franco 於 2010-1-28 17: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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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這就是矯枉過正
一切都是嗯吸吸的陰謀
腦袋有洞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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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新聞撥放的尺度越來越開放
再回來頭看看這邊........真是差別待遇了
要改掉也拜託技術好一點
怎麼看起來就像色情動畫一樣
之前去買東西就看有家長跟人抱院說不會再讓小孩子看海賊王了
理由是該動畫是限制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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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怨恨在背後運作的團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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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就會搞一些沒的
話說連續劇跟電影裡面不是都有抽煙的場景
為什麼不打馬賽克
這只有在台灣才會幹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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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Franco 於 2010-1-28 17:18 發表
由於不知道台灣如何處理,所以不直接評論,
但香港早就有相關的限制
例如電視劇不許播放描煙鏡頭,不許有香煙包裝出現,不許出現跟香煙有關的東西,不許煙草商贊助等等

另外,加重稅是為了逼使煙民戒煙
大部分煙民負擔不 ...

個人認為,這幾個國家真的要人命..
不過要說世界,其實我不相信日本跟美國會想禁用這些有香煙的影片..(別忘了,美國更重視自由與尊重..)
想問用影片打香菸的馬賽克或者禁止有香煙的影片的這些國家自由是什麼?尊重是什麼?
我更討厭的國家不斷的學國外,卻不會自我省思是否這樣合理..
說白一點這些人根本就是保守主義的道理。

說真的,台灣真的越來越走向保守的國家了..(沒政治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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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候解碼器要普及化了
今天看到這則新聞真的傻眼了
連動畫都要管制
話說都是馬賽克的畫面對兒童的不良影響更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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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howinsie 於 2010-1-29 00:35 發表

個人認為,這幾個國家真的要人命..
不過要說世界,其實我不相信日本跟美國會想禁用這些有香煙的影片..(別忘了,美國更重視自由與尊重..)
想問用影片打香菸的馬賽克或者禁止有香煙的影片的這些國家自由是什麼?尊重是 ...

事實上眾多科學證明顯示,煙草對人體有害,特別是二手煙
抽煙的人,其實可算是害人以利己
政府是需要阻止不正確的意識及教育正確的觀念
不過,不能否認,也許會有更好的方法

人的確有自由去抽煙,但也別忘了其他人也有人權拒絕吸入二手煙
人有權去買香煙,但別人也有權反對香煙
世上並沒有能討好所有人的東西,只能進行「多數服從少數」<--打錯了,是「少數服從多數」,以大眾利益作主導

自由是在有限制之下的產物
沒有限制的只能稱之為放縱
人有集會自由,但不代表他有權躺在大馬路阻止別人前進
人有言論自由,但不代表他可以對別人作人身攻擊......

中國人所謂的「過猶不及」,提倡的「中庸之道」實在是非常有道理
完全自由跟沒有自由都是不可行的,
但如何取得中間平衡,就絕不是易事
目前以人類的智慧,就只能以「大部分人」認同為依據了
也許將來有偉大的哲學家提出足以令所有人都滿足的方式吧!

美國是一個號稱尊重人權及自由的國家
可是,相信不少人也知道美國的白人有多歧視黑人,
種族歧視可是侵害人權其中最大的衝擊
到底,美國是不是真的最「尊重」人權呢?

事實上,美國很多民間團體都在呼籲禁煙
甚至當年香煙廣告的男主角還以身示眾,勸告眾人不要抽煙

至於有關「沒有反思自己的國家是否適合」的觀點,
咱同意各國,各地方,各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
所以一個地方推行的政策不代表別的地方也適用
只有改善政策切合當地社會,才能為市民謀求最大的利益

以人只是個人淺見,歡迎指正

[ 本文最後由 Franco 於 2010-1-29 09:3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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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眾多科學證明顯示,煙草對人體有害,特別是二手煙
抽煙的人,其實可算是害人不利己
因此政府為了大部分公眾利益著想,對香煙增加各種限制可說是無可厚非
人的確有自由去抽煙,但也別忘了其他人也有人權拒絕吸入二手煙
人有權去買香煙,但別人也有權反對香煙
世上並沒有能討好所有人的東西,只能進行「多數服從少數」,以大眾利益作主導

自由是在有限制之下的產物
沒有限制的只能稱之為放縱
舉例說人可以自由選擇自己喜歡的食物,不代表可以搶奪別人的食物
人有個人的權利,同時也有義務
就像是人有權使用電力,但也有義務付出相應的代價(交電費)

美國是一個過分利用所謂人權與自由的國家
事無大小,不管誰對誰錯,都會打著「人權」的稱號
所有事都會鬧上法庭,
像早幾年控告M記的食物不健康,可口可樂的成分有問題...
基本上那已經是濫用自由

事實上,美國政府是不是真的想禁煙,
咱也不太清楚,
咱只知道美國民間很多團體都在呼籲禁煙
甚至當年香煙廣告的男主角還以身示眾,勸告眾人不要抽煙

嗯,我知道菸對人體有害,問題是「影片的影響是能夠真的影響嗎?」
這問題我們的台灣政府是否要討論、省思一下?

我是學歷史的學生,雖不是法治出來,但許多人都知道「少數服從多數,下文也有多數尊重少數意思」
說說台灣,不說其他國家,香港也不說。
我們的情況是,台灣在沒經過立院通過時,就給我先把海賊王的裡所吸的菸先打馬賽克,
今天,又給我說等立法院的人開會時就會送交立院審核。.
衛生署的法已實行再由立院審核已經構成不尊重少數人的決定與討論了。

自由當然是有限制下的產物,而這限制就是「尊重」,所以美國不是只講求自由、人權隨便呼口號的理由。
ex.我尊重你有這樣的自由決定,但也請尊重我的自由、反對你的自由,請先跟我討論行嗎?
他們也有尊重他人的道理,不是什麼都不尊重而一媚的說人權。政府不段的限制那就叫做「霸道」不講理..
會鬧上法庭,是由法庭審判是否有尊重他人的道理,法庭也是為此存在。

美國有團體呼籲禁菸也不是這團體是政府機構。
然而台灣卻是以政治權力涉及媒體自由、影片自由,這權力存在的理由在哪?
要限制也要多數絕少數尊重的討論,而不是政府說禁就禁。
所以我們的政府某組織NCC說是妨害電視媒體自由、影片自由的大魔頭也不為過。
法的未審立法通過先實行是不是不尊重少數人的作法..?

↑以上是個人的淺見,謝謝指教。

[ 本文最後由 howinsie 於 2010-1-29 02: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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