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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望0  貢獻96  參與316  GJ1078  註冊時間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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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0-2-28 16:08 
 | 只看該作者 
| 剛剛針對後面兩點再研究了一下 5.本店所賣的所有物品.都是先付錢在郵寄.誠實買賣
 6.本店所賣的所有物品.都是無法開立任何發票或者是購買憑據
 
 為何要這麼作? 就是要避免有買賣行為
 
 當場銀貨兩訖不是很好, 為何還要大費周章的先收錢後寄貨?
 除非是沒有現貨
 若真沒有現貨, 為何當場付費時不能開立任何購買憑據?
 
 你現場付費, 但是賣家並沒有開立任何發票或者是購買憑據
 事後用個假地址假人頭寄東西給你
 若真的是贓物而被抓
 賣家可以說: 並無任何證據證明東西出自他手
 而矢口否認
 到時後可能買家有事, 而賣家卻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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