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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0-3-12 14:27 
 | 只看該作者 
| 原文由 高天翔 於 2010-3-12 13:58 發表  按照大部分的思考邏輯的話
 那些反對的都是因為家人或著自己認識的人沒有出過事情的
 才會反對
 
 假設如果真的廢除死刑之後
 過沒多久
 支持廢除死刑的人的家人或著認識的人被人殺害(而且是很慘的那種)
 那支持廢除死刑的 ...
其實我覺得滿有趣地....說到死刑大家就先想到殺人罪.
 
 
 
 
 看來你不是很了解,現在想進牢裡吃牢飯還真不容易.
 有種制度名為易刑處分:
 1.易科罰金
 2.易服勞役
 3.易以訓誡
 4.易服社會勞動
 
 本刑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經判決為六個月以下徒刑或拘役且非難以矯正的犯罪,得易科罰金.
 沒錢是吧....去服勞役.服勞役還能轉為社會勞動.想進牢吃飯還得看你的罪夠不夠格哩.
 
 法律對人很好的,為了不讓被告進監獄.想了不少方法讓你不用進去住呢...
 
 [ 本文最後由 死亡纏繞 於 2010-3-12 14: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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