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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懂法律的請進

懂法律的請進
2等親跟1等親搶孩子的監護權搶的過嗎
我朋友是1等親
她丈夫去年死亡
孩子又跟母姓
今年3月我朋友的丈夫的哥哥
從香港來找她.說他因為先天不孕症
所以希望我朋友能將孩子的監護權交給他
由他來扶養.必且改回父姓.讓孩子認祖歸忠
我朋友不答應
一值將遲到今天
終於要法院見了
請問會輸嗎

經濟方面
我朋友
1.負債30萬
2.無夜遊名
3.沒有房產
4.有吸毒.偷竊前科

我朋友的丈夫的哥哥
1.年收入千萬
2.香港某間公司總裁
3.房產有2幾棟
4.無前科

在下的觀點認為應該是不會輸          畢竟以母親比較能了解小孩的需求
但是你朋友的前科和無業可能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在下認為大概是五成五的勝率
還是有危險就是          接下來就等法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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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個問題就是孩子已經多大了
還是幾乎不會講話那種時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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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剛上幼稚園小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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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

二等親絕對搶不贏一等親....

這方面妳朋友絕對佔優勢....

所以對方不會從親等方面下手....

對方會從妳朋友"沒有能力扶養孩子"方面對法院提出控訴.......

所以法院上決勝點在於你朋友能不能提出能讓法官相信你朋友"有能力自行扶養孩子"的說法....(不是跟孩子的伯伯互相比能讓孩子能夠過多好的生活,只要你朋友能夠提出"孩子能正常的過生活"就夠了)

(孩子的伯伯多有錢也是沒意義的....法律上可沒規定誰比較有錢就給誰的條文.........他只是證明他"有能力扶養孩子"而已....勸你朋友把孩子的伯伯當作一般人看就行了....)

(不過你朋友有沒有能力扶養孩子才是最重要的......)

一但被法官認為"沒有能力扶養孩子"的話什麼親等都不用談了.....

親等是優先順序條件....

但"有能力自行扶養孩子"是必要條件....

有必要條件才會去看優先順序條件....

沒有必要條件就很困難了...

還有孩子的意見在此時是很重要的參考....

但也只是參考而已....

[ 本文最後由 lucifer1C1 於 2010-4-11 21: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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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是孩子目前還是無能力者或是限制能力者(年紀還不夠)
那孩子判給你朋友丈夫的哥哥機率不小...

那個無業遊民...殺傷力不小
法官通常會看撫養能力來判斷
但扯到國外又是另外一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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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權的問題應該沒什麼大問題

問題在於有無扶養的能力..
就算爭贏了又如何?
對於小孩來說,也許到伯父家當養子對他的將來會更有利
也說不一定

這麼說很殘忍,不過我不認為接下來的發展對小孩來說是
好事...

無業又有吸毒,將來要怎麼養大他,等到沒辦法的時候在一
起燒碳自殺嗎?
就算親友願意幫忙,能幫到幾時?

換個角度只要能夠談好條件,讓他在更好的環境下成長
不也是當父母的願望嗎?

不要讓自己的自私跟不負責任害了孩子一生才好
您的朋友就算爭贏了又如何?
選擇和解還能不傷和氣的做法才是聰明...

[ 本文最後由 motokocat 於 2010-4-11 22: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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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通常要看法官耶
因為我國採職權主義國家.....簡單來說由法官說了算
有關於監護權的認定要參照民法的親權篇內容(記憶上.....
建議還是要請律師好好研議一番....
最好可以提出小孩需要父母的證明以及父母有工作能力的證明
這樣法官才比較不會在意有前科跟無業方面
不然的話如果法官有讀過犯罪學的話(機率100以上)就很可能以小孩會因父母有不良紀錄影響而判定不適合撫養小孩(出自..不同接觸理論的犯罪由親密之人學習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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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你朋友贏的機率不高
如果只有負債那贏的機率會很大
畢竟法官會希望給孩子親情的愛
可是你朋友有了前科還是吸毒跟竊盜
這2樣可能會讓法官對你朋友抱持著
是否可以給小孩正常的生活環境何教育
這殺傷力實在太大了
看電視上一堆小孩被有不良習慣父母摧殘
誰也會被持疑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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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監護人缺格或是失當以致於無法保障受監護人的利益時,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的
請求,依法令外選定監護人,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法院選定或改定監護人時,應以受
監護人的最佳利益審酌之.應當注意的事情有:
1.受監護人的年齡 性別 意願 健康狀況 人格發展.
2.監護人的年齡 性職業 品行 意願 態度 健康情況 經濟能力 生活狀況 有無犯罪紀錄.
3.監護人和受監護人和其他共同生活人的感情和利害關係.

親屬法庭案件其實不太需要請律師........小孩子的意願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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