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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是男人...(心理小小聲說XD

時間是我打這文的前幾十幾分鐘(證人供述:約AM01:58)

事件才剛落幕 事件的經過是一件很平常的2機車擦撞車禍 一男一女

令我不解的是 這男的為什麼一直不叫警察或救護車呢 一直在那盧了十幾分鐘

因為女生有痛苦狀
雖然最後這男的 好似把女的載走
但我實在不覺得他會載她去看醫生(我腹黑了

還是勸告各位 不管多麼小的車禍 不管當事人是不是認識
也別怕叫警察後 接著要處理的瑣碎事務 在那邊盧半天
萬一要是內出血延誤救助期 將來要歸咎的刑責豈不更大

聽過人家講
我是不曉得叫警察 會不會有什麼案底 對工作有什麼影響
請別私了了   尤其在這種不安因素很多的環境下.......
萬一自己又因為疼痛搞不清狀況被騙了 不是可憐自己縱容犯責

我也做了一件不好的示範 就是什麼都沒做旁觀 以為他們可以處理
應該早知道幫他們打110 119

[ 本文最後由 Shigochaos 於 2010-6-10 22:24 編輯 ]

搞不好那男的是通緝犯,叫警察來他馬上就會被抓走所以他不敢叫???

不過我覺得大半夜的騎機車真的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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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怎樣
請記住~先報警就對了
這也是為了保護自己~也保護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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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真的不要一時良心真要去處理
報警就好了....
現在的人有很多也是黑心的
別你只是要幫助人反而被咬一口
當然不是指每個人都會如此
只是社會黑暗~要保護自己~有心幫忙就好了
馬路上還是得多多注意一些
你會尊守交通規則,不代表別人會尊守
就算是綠燈還是看看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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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有撞人後,乘被害者無力反抗之際,
把被害者推入山崖或河流或深水溝的案例,
總之,目的就是毀屍滅跡,讓人不知道有這件事發生,
於是被害人就成失縱人口。

所以遇到這種事還是報警處理比較好,
別想去賭沒人發現的機率,
殺人罪可是有機會被判到死刑,尤其是這種謀財害命的,
過失傷害罪只要和解,檢察官就不會起訴,而沒有案底,
而和解時最好請檢察官依據經濟能力報行情,省得被害人要價過高。

要是路過發現的,被害人是處於無反抗之力的最好立即報警處理,
省得加害人起不好的念頭。

要是自己是被害人,趕緊手機撥話求救,隨便打給誰都好,
給加害人提醒一下,別想動不好的念頭,
事後真的不幸發生不好的事,也方便警方事後追縱,
給自己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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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我家這邊常常發生...
因為我家這邊是小巷子加上兩邊都是十字路口
所以常常機車相撞 比較嚴重就是小貨車撞機車
嘛.....我是看習慣了
相撞幾乎是因為不看路 車速過快 不禮讓 撞到再來理論(我覺得是台灣人的心態)
除非是其中一方被撞的非常嚴重 不然我家附近的人都習慣了

我還看過女生賴在地上不走 硬要讓別人覺得自己是受害者
警察來了才在那邊哭 明明她自己也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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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不應該出門= =||
看到前面的回覆
心都涼了囧

嗯...
過馬路綠燈時沒看到一輛車在停著前面時,都不放心= =||
出事時起碼有援沖囧
大吉利是

那男的太不是人= =
十幾分鐘...
天那,怎麼不落個雷劈了他  

都在一走了之
出了車禍都不報警...

[ 本文最後由 ╔wing41╝ 於 2010-6-11 00: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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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之前看過另一種手法

如果撞到人

對方已經是奄奄一息的狀態(可能變成植物人那種)

有司機會選擇八庫...輾斃他...

因為變成植物人會很麻煩,搞不好變成自己一輩子都要養他

嘛...人在緊要關頭 什麼事都做的出來

所以才會說人類只是比其他動物多了個叫做理性限制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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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先看誰對誰錯吧
還有挺好奇男人的定義是什麼就是了
而且現在有很多路人好心幫忙
結果被反咬一口的例子   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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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認同樓上大大的說法
有時候幫忙幫得太多
反而會給自己惹上一堆麻煩
雖然說得很現實
但在現今的社會就是如此
被反咬一口的狀況常常聽到
雖然幫助別人是件好事
但是還是要懂得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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