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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7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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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被霸凌過,所以知道被霸凌的痛苦,那些小孩就是因為被少年保護法給保護加上學校及教育部的官官相護,那些被欺負的小孩就是活該可憐,以前古人常說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我覺得現在該改成 小孩犯法與成人同罪 才對!! 讓他/她們也被抓去關坐個幾年牢或者死刑!! 再來看看其它人是否也會覺得欺負人是一件好玩及值得的事!! 若說做了犯法的事與成人同罪,也許他/她們就不會想要加入黑社會了!! 除非他/她的心及思想早就是黑的了!! 看看那個少年槍手,入獄後還寫了什麼懺悔信,誰會相信他所寫的啊!! 除了癈死聯盟,聖人及他父母外!! 現在的社會找工作要看你的學歷,但是讀到那麼高真的有用嗎!! 如果本身的道德素養及認知有差,那還不是跟惡人一樣!! 讀到大學畢業或者是研究所畢業,但是卻搞 性侵 婚外情 殺人 偷竊!! 那些知識到哪去了!! 前天聽人說 棺材裡裝的是死人 不是老人,那我想 高知識份子做壞事不該叫斯文敗類!! 做壞事就是錯了還加斯文幹嘛!! 直接歸類成 壞人 敗類 人渣 雜碎就好了!! 現今的社會就是這個樣子!! 那些人若期負的人是我認識的,那我想我會選擇 較文明的 以暴制暴,讓他們體會到什麼叫後悔莫及和痛不欲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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