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clelia 於 2011-7-26 11:28 編輯
其實那位置還好,並非很細小的部位,周圍又有現成的遮蔽;
看好位置鑽個孔,拿迴紋針根三秒膠之類的打樁;
當然能把原本的卡榫抽出來打樁是最好的,不過應該已經黏死了XD;
反正接合處有腳環遮著(事實上應該原本就把接合處設計在腳環內側遮著,方便量產)
7天鑑賞期我記得是針對郵購與訪問買賣類的東西,親自去實體商店挑選的應該不適用。
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不過如果硬要說成是透過台灣店家,跟日本製造商進行訪問買賣,那就有得吵了。(看向之前的google事件)
常說的鑑賞或試用期,其實應該叫猶豫期比較恰當,鑑賞跟試用是被擴大解釋了。
當然店家說自己可以七天內退換,那就沒問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