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氷青 發表於 2011-11-7 11:15


測噪音是在早上,當然是針對他們的機器做測試....
問題是晚上機器也會運作O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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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這邊是有工廠排放詭異的廢氣...
幾年前有投訴過一次, 後來環保局的人來,
那該死的鄰居就當著附近里民的面把環保局的人帶進他們工廠,
就直接把門給關起來了...

(消音), 誰不知道你是要在裡頭塞紅包啊, (消音) 死公務員

到後來排廢氣的時間變成傍晚甚至晚上, 那時候死公務員才不可能特地加班呢,
投訴也不來, 對了, 那死鄰居光他那間工廠就賺了上億元,
連他老婆都在外面說:「啊~錢不知道為什麼就變多了~」
最近選舉快到了,他就在某營的競選總部問人要不要到他家參觀一下(ry

糟糕怎麼變抱怨了(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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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先裝個攝影機拍潑沙拉油的畫面,再不然就是不把油沖掉,
直接請警察來拍照,噪音的話看要不要先影像+聲音的檔案(可以的話再上字幕 youtube的那種...)
最後.. 環保局的人還是請一下好了, 如果他們沒塞紅包的話應該是有機會啦...
我家這邊是從派出所塞到鄰里長了, 後來也都懶得再投訴, 真的會很累, 積極一點應該也是有辦法的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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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不轉路轉,路不轉我自己轉...最簡單但是最花錢的解決辦法只有搬家了...

噪音的話 如果你覺得晚上比較吵,可以找警察說隔壁音量太大 吵到不能睡覺,要不然就只能自己買個側分貝的確認是否他真的一直都在規範內吧...

油煙...真的要把那方向的門窗關緊,最好連隙縫都拿東西遮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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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北市或新北市就給他1999吧
管你晚上早上只要打了有接聽他們就一定要盡快處理
因為它們還要回報結果
所以都有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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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十點之後還在吵的話
就先錄影錄音存證
然後報警~報環保署~
我記得油煙也算在污染中~
然後提民事告訴
因為對方的行為已經影響你們的生活品質
我記得可以用居住安寧權來對對方提告
最後請求對方改善跟賠償
只不過到這種程度就可能已經算撕破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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潑油的話可以向環保局檢舉
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
  二、事業負責人或相關人員未依本法規定之方式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廢棄物,致污染環境。
三、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
四、未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未依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
五、執行機關之人員委託未取得許可文件之業者,清除、處理一般廢棄物者;或明知受託人非法清除、處理而仍委託。
六、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負責人或相關人員、或執行機關之人員未處理廢棄物,開具虛偽證明。
應該可以適用第二點

至於夜間噪音也可以檢舉
剛剛翻了一下噪音管制法  其實還滿複雜的
要視當地算是幾級管制區  在查噪音管制標準去律定夜間分貝數

總之  你只要檢舉就好了  舉證是環保局人員的事(需要專業訓練)
如果檢舉之後沒人理  寄信到縣市長信箱去檢舉  再不行就寄總統府吧~_~
印象中只要寄到縣市長信箱或總統府信箱的都會轉文並管制(可以理解成被盯的意思)

再來  如果對方是蓄意製造噪音  意圖不讓你們睡覺
可以錄影錄音蒐證後告強制罪(刑事)
若不是蓄意  但長期噪音導致精神耗弱
也可以求償(民事)
之前都有新聞案例

如果說半夜真的吵到受不了的話
救急的方法就請警察來吧
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
二、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
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開罰
不過真的做到這樣就真的撕破臉了
但  如果對方先對你不仁  就別怪你對他不義了

以上小小建議  因為不是法律人  有錯還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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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選舉快到了....
其實還有一招能用~
就是....
找民代or粒痿.....
現在這時候是它們最活躍的時候~

至於其他的樓上已經說了不少就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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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22點到早上7點是不能製造噪音的
超過時間你覺得吵的話110直接按下去
警察就會去幫你警告他了~說附近有人投訴妳們很吵~這很有用!XD...

你如果積怨很深的話
就是直接拿相機錄影,記錄時間還有聲響還有她潑沙拉油的畫面
我記得油類是不能亂倒的!檢舉他你還有錢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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