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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羽葉 於 2011-11-11 23:22 編輯

假設老闆原有200元。
年輕人給假50元,老闆總額不變。
老闆拿假50元跟鄰居換真50元,老闆總額250元。
老闆找年輕人29元,總額221元。
鄰居發現假鈔,老闆賠鄰居50元,總額171元。

200-171=29,老闆現金總賠29元。
若加上鞋子成本費用15元,則總賠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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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想了一下,第一次打的是錯的。
給GJ贊同我的汗顏阿!

其實算法很簡單,要算總虧額,就是利潤6元減掉給鄰居的50元。
所以是6 - 50= - 44。

另一種想法,老闆虧多少=年輕人A走的錢。(鄰居沒賺沒賠)
則,年輕人拿走成本價15元的球鞋+找零29元=44元=老闆虧多少
要注意的就是老闆實際上有拿到利潤,所以不可用定價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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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xxdis09 於 2011-11-11 23:42 編輯

44元吧
算法我自己都弄混了(́◕◞౪◟◕‵)
重看一下我剛剛打的發現我有看錯題目⊂彡☆))∀`)ノシ
看了好幾次...這根本腦筋急轉彎吧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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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44元與94元的多有不少人
不過YAHOO那篇新聞有提到有不少人回答50元
我很好奇這是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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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騙子)拿走鞋子(15)+現金(29)= 44
鄰居 損失0
所以老闆損失 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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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紫月鳴 於 2011-11-12 01:20 編輯

年輕人:成本0元 賺29+15(21)=44(50)元
鄰居:50-50=0元
老闆:換回來的真50元找了29元剩21(鄰居的)元
賠鄰居21元-50元=-29元
-29元-15元成本= -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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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店家角度來看應該是$100
內容物:
沒賺到$21(包含鞋子成本$15跟應有的利潤$6)
被騙走的找零$29
賠鄰居的$50

而實質金流上
店家則是賠了$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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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6# CRINIMAL

   賠給鄰居的錢不能再算一次,原因是你已經把實際存在(非假鈔)的50元分成21元和29元了,也就是說實際上賠給鄰居的錢是29元(21元是入帳的錢,但實際上只賺6元)。

    結果就是  50(鄰居的實際鈔票)-29(給年輕人的錢)-50(年輕人的假鈔,因為鄰居要換回來)-15(實際上的成本,6元是利潤不算的話)=-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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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實質上獲利:
鞋的成本($15)+店家找錢($29) = $44
鄰居沒有任合虧損跟獲利,
所以店家實質上損失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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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類型題目好像常常在面試資訊科技出現
自己也直觀算出94
算店家損失的部分加總(面試這樣算好像給我對了= =
但是一開始是拿客人的50元去換
所以也可以算是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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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想的這麼複雜就好了
假設年輕人拿個是真錢老闆實拿21元
可是因為是假錢所以要賠給鄰居50元
加上又還被拿走1雙鞋子
所以是21-50-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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