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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算錯嗎?外加美國的史特拉獎

本文章最後由 s4890453 於 2011-11-13 08:04 編輯

今天上課老師問了我們一題

一個人,花8元買隻雞。 9元賣出去。 10元買回來、11元在賣出去。 請問他賺了多錢?

老師說這是某個公司的面試問題說面試的99%會算錯
老師後來也沒公佈答案
我是算賺了2元,又深怕我是99%裡面的其中一人= =
想請問基地的各位算的答案是如何??





上星期我的妹妹寄了1封信給我

應該是美國的某本書的內容

美國有個史特拉 (Stella) 獎,
每年頒給最成功也最荒誕的訴訟案的原告律師和白癡陪審團。

史特拉獎以 Stella Rebecca 命名,她今年八十一歲,
曾因邊開車邊喝熱咖啡而燙了腿,成告贏麥當勞而得到百萬賠償。

(難怪麥當勞在海外發展的這麼好,是準備要閃了吧~)


2002 年入選的案子有:
一、德州奧斯丁
有位叫 Catherine Robertson 的婦女告贏一家傢俱店,得到七十八萬元的賠'償,
原因是她在該傢俱店內奔跑時,被一小孩絆倒而扭傷了腳關節,
店員沒有制止小孩在店內玩耍。
該小孩不是別人,正是她的兒子

(看~~~~~真無言,小孩換我來帶好了)


二、洛衫磯
一位十九歲的青年 Carl Truman 得到七萬八千元外加醫療費用的賠償,
因為他的鄰居開車壓過他的手。
為什麼會發生?
那位鄰居開車時,沒有注意這位青年正在偷他汽車輪胎上的車蓋。

(唉~~怎麼沒輾過他的頭)


三、賓州
有位笨賊名叫 Terence Dickson ,他在一家住宅行竊,
當他試圖從車庫離開時,車庫的自動開門裝置壞了,
門打不開,而到房屋的門又關上鎖住了。
不巧屋主在外度假,於是 笨賊被困在車庫達八天之久,
只靠一罐可樂和一袋狗食度日。
義憤填膺的他告屋主的保險公司,贏得五十萬元賠償。

(這就是傻人有傻福的由來??)


四、阿肯色小岩城
有位 Jerry William 屁股被隔壁鄰居家的狼狗咬傷。
狗為何咬他?
因為他拿BB 槍不停地打牠,激怒了牠。 ……! 這真的超白癡!
法庭判決鄰居賠他一萬四千五百元,再加醫療費用。

(怎麼沒咬屁股的另一面)

五、費城
一家餐館輸掉官司,
被迫付給一位來自賓州蘭卡斯特的 Amber Carson 十一萬三千五百元,
因為地上溼滑跌碎尾骨。
地上為何會溼滑?
因為大約 30秒前,她因爭吵而將飲料潑向男友。

(吼~~~哪有這種事)


六、德拉瓦州克雷蒙
一位小姐 Cara Walton 為了逃避三塊五的門票,
想從廁所的窗戶爬進一B 6夜總會,結果摔倒跌破兩顆門牙。
結果她告贏了夜總會得到一萬兩千元,加上補牙的費用。

(請大家算算看這位小姐賺了多少??)


七、最後得獎的最有名的案子是奧克拉荷馬的 Marv Gresinski 先生。
該天買了一輛嶄新的 32 呎長的旅行車(有床、有廁、有廚房的 Motor home )。
在回家的高速公路上,他把自動駕駛定在 70英里 的時速,
就離開駕駛座到後面去煮咖啡了,最後當然出了大車禍。
幸好該位老兄沒死並且狀告該車製造廠,
而得到 175 萬元賠償外加新車一輛, 理由是車子的說明書上沒有說,
不可以離開駕駛座到後面去煮咖啡。
案子過後,該製造廠真的把這一條加在說明書上了。

(哇咧~他下次跑去後面煮泡麵怎麼辦?)

看完了以後真覺得不可思議,隨然早知道美國好像很喜歡告來告去
不過沒想到有這麼‧‧‧‧‧的判決,而且明明還有陪審團,1個人搞烏龍就罷了,還全團的一起搞嗎
看完了以後又在尋找了一下類似的案件~~~~~~~~~~~~~~




近五年來,Stella’s award的離譜判決大獎一個比一個精彩,一個比一個荒誕。2003年的第一名案件,發生在加州。加州有一名女警員抓了一名輕罪的嫌疑犯,一上車,這位嫌疑犯便開始踢車窗企圖反抗,這名女警員竟然將槍枝當成電擊棒用,誤殺了這名嫌疑犯。
    這種情況,換做是任何國家,誤殺人民的警員都應該負起賠償之職,追究過失殺人的刑責,但是加州的陪審團竟然判定「任何執法員警都會犯下這樣的錯誤」,並認為女警的保險公司必須給付因執行業務過失致死的男子。


(保險公司 : 大人我才是冤旺的呀...)


     2004年的第一名就更離譜,一名叫做Mary Ubaudi的婦女在一次車禍中受傷,由於她當時乘坐的車是馬自達製造,因此她要求馬自達要賠償她15萬美金。而她的律師為她制訂的訴訟主軸竟然是「她沒坐過飛機,不知道安全帶怎麼繫,更不知道汽車的安全帶如何繫,所以在這場車禍中受傷,因此要求馬自達賠償。」事後,法院審理馬自達需賠償這位「笨得過火」的婦女醫藥費。

(地球是很危險的,趕快回火星去吧~)


     2005年,Stella’s award將首獎頒給一個聽起來絕對令人捧腹的民事起訴案件。案件的原告叫做Christopher Roller,是一名專業的魔術師,他對名聞世界的魔術師David Copperfield提出告訴,要求David Copperfield每年的收入必須提撥10%給他,因為他聲稱自己是具有魔力的上帝,而David Copperfield的魔術違反物理原則,所以必然是偷走了他的魔力變魔術,真是離譜的可以。

(你是電視看太多喔,自以為是魔裝少女嗎= =)


    2006年,Stella’s award不變魔術,將獎座頒給一個自稱像籃球大帝Michael Jordan的男子Allen Ray Heckard。
實際上,Allen Ray Heckard長得跟籃球大帝一點也不像,比他矮了三吋、輕了25磅、還老了八歲,但這位Allen先生堅稱自己長得像,常常被誤認為是Jordan,因此向NIKE求償五千兩百萬的損失、三億多的懲罰性賠償,而且正因為他的出現讓Nike很傷腦筋,所以派出律師與他協商,因此他覺得Nike認為自己有這個價值。

(自我意識太過良好了吧...., NIKE : Michael Jordan你去整個型吧,我叫醫生把你整成四不像)


部分轉至天空部落格

本文章最後由 Cyclone 於 2011-11-12 10:51 編輯

一個人,花8元買隻雞。 9元賣出去。 10元買回來、11元在賣出去。 請問他賺了多錢?

這題嘛 如果說淨賺是賺了兩塊
如果說是營業額嘛 就是賺20塊  
其他的我就想不出來了
最近滿多這種腦筋急轉彎的問題

荒誕的訴訟案和白癡陪審團  
這不是美國強大的原因嗎?
有這種案子就會有其他國家模仿
其他國家的人就變笨了
美國就強大了= =

話說台灣也要模仿白癡陪審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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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離譜的案子在美國真的時有所聞
不過台灣坦白說最近也不少 不然就沒"恐龍法官"這名詞的出現了
只是沒賠那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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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試算2元耶
我的算法是:
-8+9-10+11=2
應該沒有錯吧 這題目看起來很單純阿
(希望我不是那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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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ruyruyken 於 2011-11-12 13:19 編輯

這題好像FB上瘋狂轉載啊
小弟對這題有點想法,大家可以討論看看
答案好像有很多方式可以解釋...

這題其實答案有很多個
看你要以哪個角度出發

獲利兩元算法的問題的地方我覺得是:
假如你用加減法去算的話,最後得到的答案是金錢的數字
沒計算到突中利潤的消磨(賺一元又虧一元又賺一元),
結果好像是賺錢,但你的購買成本其實也增加了...

一元的算法:你花8元買雞、9元賣出去,這邊你賺到一元
                          你又花了10元買雞,那你不就虧掉本來賺的那一元,你賺一元虧一元,是不是利潤打平了
                          最後你又11元賣掉,所以你最後的利潤是賺了一塊錢....

但是一元的算法,並不符合機會成本
因為商業交易本該追求最大利潤,就整個交易來看,你負二元了

負兩元的算法:你8元買雞,11元賣掉,完全省略中間的過程,就結果論來看,你是不是本來可以賺三元
                              但由於你中間交易的消磨,造成最後你的利潤只獲得一元。
                              所以,本來可以獲得的利潤三元,而你現在只獲得一元利潤,那你不是少賺兩元了(利潤-2元)
                       
所以我覺得,這題的答案從不同的角度出發,會有不同的答案...
也歡迎各位分享一下意見,我很多地方還是不太懂!!!  謝謝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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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夠誇張
那天會不會出現小偷心臟病發死在屋主家
屋主出國回來才發現
然後被告還要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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婀.....
我是在想~本來最大淨利可以3元~
但最後淨利.只有兩元....
所以~...算負1元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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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後
覺得法律到底是在保護什麼?
真的受到傷害的無辜人們?
還是腦殘人士!?
台灣也有一堆恐龍法官亂判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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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算兩元,沒想太多(茶
話說這主題不加屬性框嗎(?
之前看一部影片是有關陪審團的,
裡面陪審團幾乎都是隨便的,且沒甚麼法律知識,
只想草草結束審判結果,雖然後面還發生很多事~
我沒仔細研究陪審制度,但如果那影片有參考價值,
那陪審團制度真的要深思了(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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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 s4890453
https://animebase.org/viewthread ... %26amp%3Btypeid%3D3

第3點

沒有+屬性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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