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玖月神威 於 2013-5-13 20:5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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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智慧型手機等3C產品普及的今日,行動電源已成了許多人使用的基本配備,不過,行政院消保處今(13)日公布20件市售行動電源的檢測結果,發現電池容量的實際值與標示值有相當大的落差,實際值僅為標示值的25%至77%不等,全數不合格,消保處將協請經濟部與環保署要求業者改善。
消保處今年3月間到台北市網路、實體隨機構樣20件行動電源,針對其品質、商品標示、環保標示等項目進行檢測,並交由台灣檢驗科技股份公司依據國家標準CNS 15364進行檢測,抽驗結果則於今日公布。
消保處指出,20件商品的「最大放電容量」和商品標示的「額定容量」出現相當大的落差,實際值為標示值的25%至77%不等,明顯有標示不實的情形,而包括Sony、技嘉、菲利浦等國際大廠皆上榜,其實際值僅標示值的59%、60%、61%,最低的則為「電力通」的行動電源,雖然標示值達18000毫安培小時(mAh),但實際值僅標示值的25%、28%。
此外,消保處表示,20件商品中,有5件未標示「製造商(委製商)、進口商或代理商資料」,甚至還有1件商品本體標示「made in Taiwan」,外包裝卻是「made in China」,可見有標示不一致的情形;而鋰電池使用上有安全性考量,但所有的行動電源都沒有「可再充電之鋰或鋰電池」的中文字樣,只有2家廠商分別以英、日文標示。
至於環保標示部分,消保處表示,有15件未標示「廢電池請回收」字樣及回收標誌,此外,還有12件未依法申報電池營業量、進口量及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
消保處表示,針對不合格的商品已要求業者下架,也會協請經濟部與環保署要求業者改善。
這裡要澄清一下,行動電源使用鋰離子/鋰聚合物電池,標示上的電容量是以3.7V去計算的,但行動電話的電池是5V,要充進行動電話時得經過昇壓,轉換後的理想電容量為原標示值的 3.7/5 = 74%,但加上昇壓過程的損耗、電路損耗等等,電量還得再打八九折,因此正常的可用電量 = 標示值 x 60~70%,若比這計算值低太多,這顆行動電源一定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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