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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只拍賣有問題
之前用台X大電信
因為住宅收訊不良打0800客服請他們派人來看
看過後也不了了之
但過了一個月後
時常接到聲稱台X大直營門市的電話
應該是想要來騙人綁約
一怒之下就NP到別家去
現在客服都是外包人力
不難保會有什麼資訊外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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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夕風: 當然不僅止露天 但告下去台灣個資觀念就會 ...GJ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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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lelia 於 2013-10-28 13:59 編輯

其實類似電話已經接了幾次。
到了第三次接起來聽到露天兩字時,我直接回"這是第三通",對方還反問前兩通是甚麼時候。
第四通時我還告知希望他們更新個劇本,對方反嗆我你會接到第五通的。
之後就再也沒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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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夕風: 若你確實在露天購物 不考慮爭取自己的權益 ...GJ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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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風: 若你確實在露天購物 不考慮爭取自己的權益 ...GJ + 1

其實第三通之後有找過露天,不過被以資料是由賣家方面洩出的官腔給打了回來(眼神死。
最大問題恐怕還是難以證明資料是由賣方、露天甚至是買方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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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夕風: 申訴對象錯誤 這等於要詐騙集團還你錢一樣 ...GJ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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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交易資料是不是外洩了?
如果是的話路天也要負起一些責任
詐騙集團怎麼沒事就會知道客戶的交易資料呢-.-


不過之前老師跟我說碰到不要馬上掛掉
假裝配合然後報警
這樣財比較有抓到嫌犯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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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夕風: 交易資料和買家個資都洩漏 所以才容易受騙 ...GJ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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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風: 若你確實在露天購物 不考慮爭取自己的權益 ...GJ + 1

其實第三通之後有找過露天,不過被以資料是由 ...
clelia 發表於 2013-10-28 13:58


我相信你沒看完我的文
無須擔心什麼證據不足無法證明露天洩漏個資的說法,個資法29條規定舉證責任在於企業主,這部分是露天自己要和法官解釋的問題,當越多受害者指證歷歷,露天將無法自清。
證明個資從哪裡流出的不是你我要擔心的 必須交由專家去查證 重點是我們就是個資被外洩 提出露天購買紀錄和來電紀錄即可
你的做法做錯了喔 找露天抱怨你的個資被外洩(商品名稱 數量 金額 你的電話地址帳號被熟知)
就跟你打給詐騙集團說"欸 你騙我的錢可以還我好嗎? 欸 拜託啦" 是一樣的
只要你提出申訴 勝訴就是依據個資法28條判賠最少500 最多2萬  也可參照我內文的案例 無金錢損失判賠2萬元
當然你或許會怕敗訴 但機率可以看我前面推論是否合理 其實我可以跟你說 如果到時候公告曉示後你覺得人不夠多勝算不大 你大可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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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29條規定舉證責任在於企業主,這部分是露天自己要和法官解釋的問題,當越多受害者指證歷歷,露天將無法自清。
夕風 發表於 2013-10-28 16:00

最主要就在這啊...
說穿了露天只要能丟出有部分賣家帳號過去有從不同IP位置登入,疑似曾遭盜用的跡象
而其中要是又剛好有受害人曾與他買過東西
一定程度上就能舉證"資料是由賣家方面洩出"的官方說法了

所以我前面那123選項會排2≥3
我不覺得能這麼剛好露天交的出所有與可能資料外洩的買家有過交易關係的賣家(甚至受害當事人)疑似遭盜資料
但我也不覺得露天完全交不出半筆類似資料
要講求的是證據的話
相較起要舉證"露天有外洩資料之疑"與"資料是由賣家方面洩出"兩者的難度
很顯然是後者要容易不少吧?

至於前面說的釣魚頁面防堵
這講白了就像有人在銀行行騙,行員有注意到報警抓人有功
但行員沒留意到也就是被罵嚴重點被辭職
不過這情形下他並不犯法吧?
而要舉證這名行員與行騙者是否有關連的責任也不會在銀行上才是吧?

最終而言都還是得看專家怎麼查,法院怎麼判
受害者指證歷歷往往都是浮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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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夕風: 回應於37F A兄若也有意見歡迎提出討論 ...GJ + 1
    • Ayato: 非常贊同GJ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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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夕風 於 2013-10-28 17:47 編輯
最主要就在這啊...
說穿了露天只要能丟出有部分賣家帳號過去有從不同IP位置登入,疑似曾遭盜用的跡象
而其 ...
ciocket 發表於 2013-10-28 16:41


其實你這段質疑我看多太多次了
簡單回應一下結論囉

釣魚釣到賣家這是目前最多人題的可能性 但我們又不是專家怎麼知道是否就100%是如此?
就像我們也不能100%確定露天跟詐騙集團是一夥的 一切由檢察官偵辦 法官判決 這邊口水噴再多都沒意義

你說的銀行行員和詐欺犯的比喻我是很想吐槽啦...
今天你把賣家比喻為詐欺犯 那按你的邏輯是不是該告賣家外洩個資?
那你覺得告露天會勝訴還是告賣家會勝訴?

不然請你指出到底是誰錯?
還是你要說是買家(被害者)的錯?
所以銀行保全不給力被持槍搶劫活該嗎?(請見前面的回應)

我做另一個比喻你看看有沒有比你合理?
今天假設你是員工犯錯 客戶是對公司還是對你投訴?
Ans: 對公司投訴 是主管(公司)要出面對客戶負責 事後再懲處員工 這樣邏輯你懂了嗎?

再者露天怎麼洩漏的講難聽點"干我們屁事? 事實就是在露天被洩漏了" That's it, so easy. (抱歉這段言重了 不過很多人就是搞不懂)
如果檢察官等專家調查 法官判定露天放縱個資在他的平台外洩6年不處理是無責任的 那就是你對 可惜你我都不是法官 沒人知道會如何?
如果你的邏輯上認定告賣家(被你比喻為詐欺犯)更合理 法官更能夠接受 那我也無法說服你了 其他人看到自然知道誰對誰錯囉
再說告露天另一項優勢是可以集結所有被害者打團體訴訟 就算敗訴一個人也就分擔1/100~1/1000的訴訟成本
如果連這點微小的風險都無法承擔的人 或著按你的邏輯不要告只好省小錢(放棄權益)花大錢(被詐騙)
我想理智的人應該都知道怎麼做會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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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iocket 於 2013-10-28 17:57 編輯
其實你這段質疑我看多太多次了
簡單回應一下結論囉

釣魚釣到賣家這是目前最多人題的可能性 但我們又不是 ...
夕風 發表於 2013-10-28 17:42

你記憶力真差...
不少都是我上篇就說過的事

講白了我覺得這案子55分
露天不是必敗,被害者也很難取勝
干我們闢室我也認同
但這是對一般人而言,但對法官可不是這麼回事
這種講法就是像有人掛了但怎掛了誰殺的干我闢室反正人是死在那那誰就是兇手沒兩樣
你覺得法官會採信這說法?

我知道被害心情不爽,但我也只是維持理智在研究可能性
別把假想敵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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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夕風: 你真的誤會了 我也是認真再討論的... ...GJ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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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夕風 於 2013-10-28 18:15 編輯
你記憶力真差...
不少都是我上篇就說過的事

講白了我覺得這案子55分
露天不是必敗,被害者也很難必勝
干我 ...
ciocket 發表於 2013-10-28 17:52


你可能有嚴重的誤會
我是很感謝你們參與回應討論的
干受害者屁事那段話單純就是強調這和受害者無關
因為受害者對個資外洩並沒有責任
你可能把這句話解讀為我預設假想敵
(前篇很多回應我是COPY之前露天一位惡意鬧版的人 語氣較偏激
不過我這次回復你並沒有這個意思 文字也有稍做修飾了 而且後面也有先說聲抱歉因為這段話偏激是為了強調)

至於法官怎麼想?會採信哪種說法?這你我都不會知道
我們只能以最合理的方式去提告.求償.舉證
並且客觀的分析勝訴敗訴的機率
以及需要付出的代價
讓我們決定是否值得去做
做:
勝訴獲賠受詐騙的損失(沒受騙獲得500~20000元賠償) 敗訴負擔1/100~1/1000訴訟成本(估計數百元)
沒有時間.交通成本 全部由公益團體代勞
不做:
受詐騙損失只好向"要錢沒錢 爛命一條的人頭戶"求償 必須先付1000元提告民事 勝訴因對方沒錢只能拿到債權憑證
可以定期花錢查對方財產(500元/次) 如果查到就可以強制執行 查不到就慢慢等10~20年看對方要不要置產
若沒受騙上當者 損失就是任由自己的個資被外洩到爛 詐騙電話定時CALL 哪天不是自己接到而是家人受害 那也只好節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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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有嚴重的誤會
我是很感謝你們參與回應討論的
干受害者屁事那段話單純就是強調這和受害者無關
因為 ...
夕風 發表於 2013-10-28 18:08

歡不歡迎對我而言隨便
反正老實講現階段家族連我在內4組露天帳號詢問過還沒一組接過詐騙電話
所以我也只能拉板凳吃餅乾看戲(悶

我也只能說總之現狀很明顯你也知道局面其實就是55分
贏了就是賺到,給露天一個教訓
輸了頂多損失幾百塊,當樂透沒中就算了
想成集資包牌買樂透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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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夕風: 我可不是這樣想喔 每個人看法不同 ...GJ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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