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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14-5-21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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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easports 於 2014-5-21 01:12 編輯
回復 12# Laputa
OK..既然不想談平等權也可以,那我們來談談別的,不要講太崇高的東西,講一些比較市儈的...
資源分配的問題.........
主張同性婚姻的人,向來把婚姻跟生育切開來看,實際上並沒錯,我也認為這是兩件事..
但重點是,我國法律上很多的權利跟福利是跟婚姻作結合的,接著又跟生育有所牽連.
也就是說,[結婚][生育][權利][福利]這4項已經打包在一起了...結婚生育的一般家庭可以享受的資源比起單身更多
這在很多國家皆如此,有的國家更是有課徵單身稅,我們之所以給予異性戀家庭較多優惠,在於它可以提供社會穩定性
..經濟..國力..
我詳細說明.
穩定性----根據WHO調查指出,男男同性間發生性行為感染愛滋病的機率比一般人高出20倍!
加上去年全台男同性愛滋感染人數所 佔比例最高..因此異性戀給予社會的穩定性較高
經濟------1.疾管局統計,國內愛滋病感染者約兩萬多人,實際接受治療卻不到一萬,醫療支出達20多億元
2.同性戀無法生育,加速少子化,人口萎縮將使經濟動能消失,其後果卻是所有國民承擔
國力------國家的穩定性下降,經濟不振,子嗣稀少,當然無國力可言
同性戀者積極主張婚姻權,可他們無法生育,愛滋問題又無法解決,卻要跟一般人一樣享受我國在法律上對婚姻的優待
試問,這合理嗎??
為什麼同性戀者不可以和一般異性戀者一樣,享有平等的婚姻權利?
基於以上理由.我認為不可以...
婚姻不是一張紙,在許多國家他是跟資源分配.享受權利畫上等號的
所以我再次強調我原則上反對同性結婚,例外在有配套下同意..
這個配套就是要立法,同性結婚需放棄法律上對於婚姻生育的優待,當然也可修法把現行法律的[結婚][生育][權利][福利]
打包政策給切開來...到那時,結婚真的就只是一張紙而已.但真的變成這樣,又有多少同性戀會爭取婚姻權,我挺好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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