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威望
- 0
- 貢獻
- 45
- 參與
- 90
- GJ
- 50
- 註冊時間
- 2005-6-27
|
本文章最後由 Bow 於 2011-11-11 22:33 編輯
我的想法是
鞋店一開始從年輕人身上賺了6
但後來拿到的假的50
變成賠了50-6=44
一開始
年輕人 鞋店 鄰居
錢 0 0 50
換了錢後(想成是年輕人拿假錢去換)
年輕人 鞋店 鄰居
錢 50 0 0
買鞋後
年輕人 鞋店 鄰居
錢 29 21 0
後來鄰居說是假錢,要老闆給他50
年輕人 鞋店 鄰居
錢 29 21-50 50
所以老闆的利潤是-29
老闆賺的錢是利潤-成本=-29-15=-4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