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威望
- 0
- 貢獻
- 40
- 參與
- 8
- GJ
- 27
- 註冊時間
- 200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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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明知價格不可能會那麼低還去大量下訂就已站不住腳,別想以無知或試看看很難取信法官(大概啦~ 歹丸法官判決有些很nice的
當然DELL也知道在美國標錯就得硬吃下來,台灣還能以駭客入侵等一些理由來減輕傷害(你沒證據說它是故意宣傳的,對方卻可以用駭客入侵當理由(或許是真的被那個啦)
這個事件的購買者可以一時衝動來當取消理由,當然是可以主張不成立(對方也不想你成立),
(不過購買數量太大量就不能說是一時衝動了,意圖趁機賺一筆的行為太明顯)
就算成立,貨品一般有7天有鑑賞期一樣可以退貨領回購買的全部金額(若不退回全部金額,請到消保會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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